岳塘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试行有奖举报

12.02.2015  12:10
  红网岳塘站2月12日讯(分站记者 胡飞云 通讯员 唐江浪)为保护和改善辖区环境,推进公众参与,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日前,湘潭市岳塘区推出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并依具体情况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根据该《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岳塘区(不含高新区、昭山示范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正在违法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车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它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管中,弄虚作假或者有谎报、瞒报情节的行为;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工业生产违法行为,都在有奖举报范围之内。
  
  针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对举报的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区环保局核实后,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情况,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奖励金一般在环保部门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后1个月内发放。举报人还须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岳塘区环境保护局提供环境违法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以及基本违法事实等信息,并尽量提供影像资料,并要明确表明是否有奖举报,否则,不列入有奖举报范围。
  
  该《办法》由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市民可拨打55568263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