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

24.02.2018  09:56

  省安委办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月10日至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各级安委办应高度重视,增强全民安全红线意识;强化措施,大力开展安全警示宣传;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考核。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也发布了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其中包括冬季防火,家庭防火,工厂企业防火,火灾报警和逃生,商场、批发市场防火,电动车、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几大类。

文章作者:胡锐/编辑:李俊/审签: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