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务(经贸)局:
现将《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全市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统计表》
益阳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30日
附1:
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平稳运营,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安全生产“百日安保”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益安发〔2015〕23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依法打击各地非法加油站点(含撬装加油设施)、非法拦路加油、非法流动加油车、合法加油站点进“黑油”、合法加油点超范围经营及违规操作等行为,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障全市成品油市场平稳安全运营,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工作时限
2016年1月1日—2016年4月9日。
三、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打击下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无证无照(含流动加油车和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和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2、未经批准私设油罐非法储油和私装加油机非法加油的行为。
3、关闭取缔后再次无证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
4、超许可和批准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如获合法资格的柴油加油点非法销售汽油行为)。
5、因违法经营或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而拒不执行或整改未到位的行为。
6、未经许可擅自改建、扩建、迁建加油站,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撬装加油设施行为。
7、成品油批发企业不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进行销售的行为,或向没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供应成品油用于经营销售的行为。
四、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日-1月31日)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并彻底摸清非法加油站点数量、非法流动加油车数量、路线及有资质企业存在的非法经营等问题。
第二阶段(2月1日-3月20日)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地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对不规范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要依法查处,严格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等措施。重点打击城区和交通要道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
第三阶段(3月21日-4月9日)全面验收,总结提高。对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各地要逐个进行核查验收,对未达到整治目标的,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深入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尽快建立起全市成品油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全市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陈伟志任组长,副局长夏达军、曾文彬任副组长,市场运行调节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运行调节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牵头组织辖区成品油市场“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部门协作。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协调安监、质监、工商、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加大违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确保“百日安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和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点)及时开展好自查、自检、自纠工作,督促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百日安保”行动期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按月进行督查、督办、考评并在市级媒体公示考评结果。届时,市商务局也将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督查。请各地于2016年2月3日、3月3日前将元月、2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4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成果统计表等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和消费促进科联系人:陈晓莉,联系电话:4248200,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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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益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