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原县长李军一审判刑十二年

30.03.2015  10:50

 

 

      湘检网讯(通讯员张永建)3月26日,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家界市慈利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李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其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李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相关附件:
( 责编: 潘亦华       审核: 曹斌 江世炎 )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