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12.05.2016  18:33

日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种因历史原因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和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的单位,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通过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落实违规项目单位环境责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
    《方案》从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实施步骤、整治范围和措施几个方面,规范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向。同时,明确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发改、工信、国土、交通、住建、水务、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力量对企业和区域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强化环境质量监测,严格管控环境风险;要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每月调度,定期通报,强化督导落实,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善环保手续,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