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校园 法治护成长

18.09.2015  18:04
  • 庭审现场
  • 合议庭成员
  • 旁听人员
  • 参加旁听的小学生
  • 媒体记者关注庭审
  • 宣判
  • 主审法官接受记者采访
  •   湖南法院网讯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9月1 8日,一场独具特色的法制实践课在长沙市天心区红卫小学开讲,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将一起发生在小学校园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庭审搬到了这里。天心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宣讲团成员,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教育局有关领导,全区中小学学校有关负责人,湖南经视、湖南公共频道、长沙电视台、长沙政法频道、潇湘晨报、长沙晚报等媒体记者,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计240余人旁听了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威严的法槌声响起,全场肃静,旁听人员的目光均聚集在了审判区。该起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由一名法官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原告小李的监护人刘女士及其委托代理律师,被告天心区某小学的代理律师,被告小黄的监护人黄某及其代理律师,被告小阕的监护人及代理律师均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上,原告诉称,2014年10月14日,原告小李在被告天心区某小学上学期间,与被告小黄、小阕一起在运动场玩单双杠,因被告天心区某小学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原告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1万余元。三被告拒不赔偿,特起诉至法院。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对原告的损失认定为21173.31元。

      关于责任的承担问题,法院认为,原告小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在平时教育子女的时候,应当明确告知,不做与年龄不相符的活动,不参与诸如本案中的“爬高推荡”之类的危险游戏,原告小李在课间休息期间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形下,爬上超过自身身高的单杠,允许他人从后推动,置自身于危险之境地,对于此次损害事故,其监护人均应承担30%的责任。

      被告小黄应知原告小李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形下,爬上超过自身身高的单杠,从后面推小倩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仍实施推搡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尽管小黄的行为未立即引发小李的掉落,但其行为与小李的掉落受伤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结合本案被告小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对于此次损害事故,应承担10%的责任。

      被告小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在平时教育子女的时候,应当明确告知,危险行为的界限。被告阕琰惠应知原告小李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形下,爬上超过自身身高的单杠,从后面推小李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其在推荡小李后,小李即从单杠掉落受伤,小阕的推荡行为与小李的掉落受伤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于此次损害事故,其监护人均应承担40%的责任。

      天心区某小学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该小学活动场地内的单杠高度对于10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一定危险性,学生应在教师的保护下进行锻炼。尽管学校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教育,班主任亦带领学生到活动现场查看,告知了注意事项,虽尽到一定的教育管理义务,但小李受伤事发在校读书期间,学校在监管过程中没有尽到完全防护义务,对于此次损害事故,天心区某小学均应承担20%的责任。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学校已完全尽到了教育、防范职责,对其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庭审结束后,天心区关爱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政法委、区教育局等有关负责人对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进行了点评,并对关心下一代成长,构建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参与旁听的人员对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均认为本次活动受益颇多,并希望有更多的面对面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

    据一位参与旁听的小学负责人介绍,这起发生在校园内普通的侵权案件,给学校敲响了警钟,让学校对自身的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必将促使学校在以后的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

      学生家长王先生参加旁听庭审后也有了自己的见解,他说:“以前我们家长认为孩子到了学校,家长的监护职责就转移到了学校,学校就得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旁听这起案件后,感触很深,家长应注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多引导孩子了解什么事能做,什么事情会有危险,从而让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

      红卫小学三年级的王同学旁听后,也有自己的新认识,他说:“这起案件让我们小朋友认识到以后在与同学玩耍、嬉闹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玩危险动作。”同时,他对庭审现场的威严充满了敬畏,并表示以后自己也要努力争当一名法官。

      据了解,天心区法院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是“平安天心”之“法制进校园”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开展庭审进校园、庭审进社区活动5场次,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此类活动的开展旨在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通过以案说法,用发生在身边的小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共同为未成年的成长构建一片蓝天。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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