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部分监管企业2015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招标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国资预算[2008]251号)等有关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决定对部分监管企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通过招标比选形式择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承担年度决算审计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标的
本次招标委托审计的标的为:华菱钢铁集团公司、湘投控股集团公司和湘电集团公司3家企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共三个标的,各标的具体审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审计项目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文件。
2、事务所报名。
3、事务所资格审查。
4、领取招标文件、制作并提交标书。
5、组织专家评议。
三、招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候选事务所无故不参加专家评议的,省国资委在今后招标中给予资格限制或扣分处理。
四、事务所候选资格
1、根据标的企业的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参与候选的审计中介机构必须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审计资质。
2、在规定工作期间有能力调配工作力量,按省国资委财务决算管理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原则上今年已承担2家或2家以上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任务的事务所不参与本次投标;原则上本次招标,1家事务所只中选1个标的任务。
3、本次比选不接受2家以上(含2家)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报名。
五、事务所候选规则与程序
1、报名。
(1)每个事务所最多申报2个审计标的,并按志愿(志愿一、志愿二)以密封形式报名。
(2)截止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12:00前。
(3)报名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20号湖南省委招待所南栋1067室。
(4)报名需提交授权书(附件二)原件(壹份)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壹份)。
2、资格初审。
(1)省国资委将统一按照前述规定对事务所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2)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事务所,每个标的选取不少于2家、最多3家事务所进行比选,第一志愿申报该标的的事务所优先。如报名某标的第一志愿的事务所超过3家的,则按照省国资委2014年中介审计服务质量综合排序优选前3家事务所参与比选;报名某标的第一志愿的事务所未达到3家的,作为第二志愿报名该标的的事务所按综合排序可递补参与比选。经资格审查后,一家事务所只参加一个标的的比选。
(3)省国资委对具有候选资格的事务所进行反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00-17:00)
(2)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20号湖南省委招待所南栋1067室。
(3)各事务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承诺函》(附件一)原件(壹份)。
4、申报招标资料。
(1)具有候选资格的事务所,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申请标的的志愿表(附件三),并针对审计标的制作标准、规范的申请文件。
(2)事务所提交招标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9:00-12:00。
六、审计项目招标比选
1、根据《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评标计分表》,由专家依序对每个标的候选事务所进行集中评议比选,确定中选事务所推荐排序名单。
2、专家评审和事务所陈述开始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9:00。
3、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20号湖南省委招待所会议室。
4、每家中介机构出席招标现场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陈述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当场宣布比选评议排序结果,委纪委全程监督。
6、具体招标工作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
七、联系方式
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0号湖南省委招待所1067室
联系人:黄非、王飞
电话:0731-82211378、8221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