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饮用水源保护监管工作在全省领先

14.03.2017  22:32

3月7日,在全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会议上,市环境监察支队作了题为《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的典型发言,衡阳市在饮用水源保护监管方面的经验做法受到与会者好评。

近年来,衡阳市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2016年,衡阳市规范了县级以上和乡镇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2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9.7%,提升2.1%,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类别,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衡阳市的主要做法:一是强化责任,抓整治。按照《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职责,市环保局起草了《衡阳市湘江城区段饮用水源保护区2016-2017年度专项整治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这个方案,制定了《2017年衡阳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环保局,并建立了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政策法规(法宣)、环评、应急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明确了整治分工。同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城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通告》,市环保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路口及桥梁设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标牌13块,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了围栏。二是强化联动,查要案。市县环保局均成立了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公案机关移送案件或提供线索,对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案件,主动商请司法机关介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强化打击,严查处。2015年以来,衡阳市加大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沿江沿河等13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共实施执法检查1500多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5起,并率先成立了由水利、公安、环保、海事、畜牧水产等多部门组成的市城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支队,开展水上联合执法,成功处理了300多起水上环境违法行为,取缔了城区河段所有采砂企业和水上餐饮。四是强化预防,控风险。为保障城区饮用水源安全,防范环境风险,督促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沿岸12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建立了事故应急池、围堰等防护措施,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在全市80多家涉重、涉危、涉化企业及供水部门推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备案管理;建立了衡阳市城区第二水源供应设施;每年在全市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了全市的环境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