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食药监局四项措施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08.05.2015  13:56
  5月5日,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局务会议,明确四项措施规范中心城区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坚持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所有事项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做到内转外不转,避免行政相对人往返奔波。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内外部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减少了职责交叉,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每项行政许可都须经过法制审核,每次现场核查都由评审认证中心随机抽取认证员负责,并由业务科派观察员参加。许可办结后在局网站依法公示,由监察室抽取10%的案例进行回访,确保廉洁用权。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审批认证员专家库,及时组织认证员和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来源:娄底市局  吴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