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腕治超 长沙等5市州站点超载率为零

18.01.2016  23:51

  中新网长沙1月18日电(记者 傅煜)普通公路上超载追究司机和车主、货源、改装单位四方责任;高速公路上超一倍按十倍收费惩罚;超载率超1%的市州暂停交通项目资金拨付……一系列铁腕手段让湖南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

  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8日对外发布新闻称,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湖南普通干线公路站点车辆超载率由2014年上半年的6.05%骤降至2015年底的0.036%,其中长沙、郴州、株洲、娄底、湘西等5市州站点超载率为零。

  车辆超限超载事关民众的切实利益和生命安全,对道路桥梁的毁损也是灾难性的。“一辆载有40吨货物的超载车驶过一座30吨的桥梁,桥当时未垮却可能变成危桥,货车司机因此多赚了几千元,但对桥的损害可能是几千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刘明欣举例道。

  为保护交通发展成果,维护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根据湖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湖南开展了为期一年多的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在各县市区新建和改建172个治超站点,为全省131个县级行政管理单位各配备一台超限超载检测车,用于流动治超。各市州县也专门安排了治超专项经费,加大了对治超的投入。

  在治理措施方面,湖南坚持严管重罚,对超限超载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如普通公路主要落实卸载、顶格处罚、割“马槽”三项措施,再实行“一车四查”,即发现一台超载车,由相关部门分别追究司机、车主单位、货源单位、改装单位的责任;高速公路主要落实超一倍按十倍收费的惩罚性计重收费政策,同时严格收费稽查,严防跑冒滴漏。

  对完不成“年底普通干线公路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目标任务的市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明确了暂停其交通项目资金拨付和所有项目申报审批、建议当地市州政府对市州交通局长、公路局长、治超办主任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问责措施,以督促交通公路部门切实履职。

  来自第三方专业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公路治超成效显著,全省普通干线公路站点车辆超载率由2014年上半年的6.05%骤降到2015年底的0.036%,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减少,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2014年同比分别下降50%、64.6%、46.3%,公路治超综合效益凸显,社会反响良好。

  据悉,今年湖南除了采取已有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外,将重点加强科技治超、精准执法和源头管理,力争把普通公路超载率稳控在0.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