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环保联动执法联络室挂牌成立 “警”“环”携手锐“利齿”

30.10.2015  10:46

自今年开始施行新的《环保法》后,环保执法有了“利齿”,不再是只“假老虎”。10月29日上午,怀化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挂牌成立,环保、公安两部门间将形成定期联络、线索共享等长效机制,环保执法“利齿”更显尖锐。标志着我市在加快推进“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过程中,采取强有力的“刚性”手段保护环境、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强决心。

在挂牌仪式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宣读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等“八项制度”,改善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困境,推动形成“多管齐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环境执法监管格局。

近几年来,市环保与公安在执法联动方面开展了大量合作,进行了有效探索。今年是“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的开局之年,1-10月全市共检查企业1930家,责令170家企业停止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关停取缔19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起4人,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起5人。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继元指出,环境执法联动民众有期望,法律有要求,执法有困境,环保公安加强合作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认识环境执法联动的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联动的着力点,健全机制,通力合作,依法行政,加大环境违法的打击力度。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瑜表示,全市环保系统将严格履职,全力支持联动执法工作。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办理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发现、查处、移送涉嫌犯罪的行为以及后续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在环境执法和日常监管中,将集中抓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偷排漏排、未批先建、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挥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