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乡镇财政30周年巡礼(五) 湘乡市 构建村级项目资金“防渗墙”
19.08.2015 14:4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安排和拨付的资金。它通过村级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由村级组织实施和使用,有力推动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不少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并没有完全用到项目上,存在不少“跑冒滴漏”现象。
2013年12月,湘乡市政府针对全市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连续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村账乡代理工作的意见》、《湘乡市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湘乡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管理规定》3个规范性文件。市财政局制订了《湘乡市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的基础上,对所有的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一看二算三照”的管理模式,即:专户归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同时要求察看项目原始现场,核查项目的真实性;核算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审查项目的准确性;拍摄项目实施前、实施后和项目收支情况公示照片,调查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并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点对点”支付(即将项目资金从专户直接支付到工程商品劳务供应人账号)。
2014年,全市22个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专户共归集各类项目资金17968万元,支付16283万元,实施村级基础设施项目1652个,有效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翻江镇园艺村村民、省人大代表李福坤说,现在,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好比构建了一座“防渗墙”,收支透明了,监督到位了,资金安全了,效益提高了,群众也满意了。
(张 燮 罗云峰 陈星辉 柳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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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0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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