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民政局多项措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日,州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州民政局了解到,近年来,全州民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为妇女参加民主决策和管理创造条件。全州民政部门把增强妇女参政意识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确保妇女在村(居)委会成员中有一定比例。截止6月底,第九次村级组织换届,产生女支书115名,比上届增加了28名,增长率为2%;女村主任108名,比上届增加了41名,增长率为3%;女性进村支两委率达100%。
二、扎实开展妇女儿童生活保障和服务工作。一是有效保障困难妇女儿童基本生活。将11万名困难女性、5.5万名困难儿童纳入城乡低保,给全州农村3000名“五保”女性对象给予基本生活保障。二是不断加强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帮扶工作。通过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下岗女联工就业帮助,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效率。广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婚姻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积极提倡婚前体检,倡导建立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加大儿童基本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儿童福利、求助机构环境得到改善。近年来,全州共投入资金近2亿元,改扩建社会儿童福利院7所,投入建设资金1495万元,新建或改扩建州、县市救助站(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5个。二是孤残儿童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目前共有孤儿3629人,这些孤儿生活均有国家保障。三是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我州出台了《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办法》,确定了“危重病人实报实销、精神病人每人每月3500元”的救治标准,制定了关爱型救助制度,实施主动求助和重点救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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