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三男子用POS机非法套现千万元 先后被捕

18.12.2015  14:43

(原标题:岳阳三男子麻着胆子用POS机非法套现千万元)

随着信用卡发卡量的不断攀升,信用卡套现屡禁不止,不少人甚至以此为生,实际上信用卡套现不仅有巨大的经济风险,还会遭遇牢狱之灾。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经营案。

2013年12月,张某在网上看到关于如何利用销售点终端机进行预授权确认交易,超限额刷卡以套取现金的帖子,萌生了利用该方法帮他人套现收取手续费获利的想法。为此,张某通过QQ找到有能够刷预授权的POS机的吴某及能够提供备用金的赵某,向吴某借用由吴某实际控制的岳阳某宾馆POS机。随后,张某要赵某向其工商银行、光大银行账户分别转账,以测试预授权刷卡的可行性。同月,张某来到岳阳,在电脑城吴某经营的门店内进行测试。在确认此方法可行后,张某通过电话与赵某、吴某商定:由吴某提供POS机及刷卡场地,张某负责联系需要套取现金的客户、收集客户提供的信用卡等资料、进行具体的刷卡操作,赵某提供资金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具体的转账操作;三人套取现金后向持卡人收取超限刷卡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作为手续费,并约定所收取的手续费由赵某分得50%,张某与吴某各分得25%。此后,张某着手在网上发布消息,让网友帮忙联系客户到岳阳进行刷卡套现,赵某则筹资金300万元为进行超限刷卡提供准备金。

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3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共计100多笔,套现金额达1000多万元,其中超限套取金额200多万元。3人都从中获利不等。2014年1月16日,交通银行报警称该行特约商户某宾馆非法从事POS机套现业务。吴某于2014年2月向岳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缴非法所得4万元;同月19日赵某在河北省被民警抓获。同月24日,张某在长沙被民警抓获。在法院审理期间,3人均退缴不等金额的非法所得。

法院说法:张某、赵某、吴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3人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相应判决。(岳阳网 记者 段佳通讯员 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