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导

23.10.2014  20:5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八条断然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1017日至26日,省安委办组织7个督导组分赴14个市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活动主要督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精神的落实情况;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7个督导组坚持“四不两直”方式,实行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交办当地政府整改落实;督导结束后及时向地方政府反馈督导意见,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本次督导对未及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顶风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单位和企业,严格实行事前责任追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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