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长沙市首届中小学生创客作品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电教站、信息中心、各局直中小学:
为圆满举办好“长沙市首届中小学生创客作品比赛”,现将有关比赛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比赛主题:
本届中小学生创客作品比赛以“疯狂想象,智慧生活”为主题,参赛选手制作出一款涉及电子、软件、模型等生活中的智能应用作品参加比赛。
二、 参加人员:
1、 参赛学校指导老师;
2、 每件参赛作品派1名主要制作者;
3、 各县市区信息技术教研员;各中、小学信息技术老师;开展创客教育的指导老师。
三、 比赛时间:
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0——17:00。
13:00——14:00为参赛选手布展时间,14:00——14:30开幕式,14:30——16:30参赛作品评选,16:30——17:00颁奖。
四、 比赛地点:
芙蓉区育英西垅小学(开幕式:一楼梯形教室,作品评选及颁奖典礼:二楼体育馆)。
五、 比赛流程:
1、13:00——14:00参赛选手在现场(体育馆)抽签,分中小学抽取顺序号,参赛选手按顺序号带参赛作品及介绍参赛作品的KT板或纸板(参考大小600*400mm)在对应展位布展(参赛作品介绍板由参赛学校自行制作,主要介绍作品创意、所用主要器材及原理等)。
2、开幕式后评委组按顺序号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时每件参赛作品指派一名主要制作者向评委就作品创意、所用主要器材和原理进行介绍和演示,时间为2——3分钟。
3、每位观摩老师将自己的1张选票投给最喜欢的参赛作品,每件参赛作品的得票数量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选票在签到时领取,每人1张)。
六、评分规则:
1、创新性(30分)
作品符合主题要求,且和已有产品相对比具有创新性。选手能根据现有的软硬件,结合独特的设计理念,制造出一个智能生活用品。
2、技术性(30分)
技术使用合理,能达到预想功能,且此功能具有一定实用性。作品能与人进行信息交互,需保证可通过交互界面或交互控制发布命令,作品接收指令后能做出相应的响应(声、光、电、动作等)
3、艺术性(25分)
参赛作品外形美观且电路不外露,符合安全和环保的要求,色彩搭配、结构设计合理。能通过对外观的美化提升作品的表现形式。
4、 完整性(15分)
参赛作品需拥有完整外观。
六、 评选办法:
评委依据评分标准,根据作品介绍及演示情况对作品进行评分,参考观摩老师投票情况,按3:3:4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小学组、初中组共同展示,奖项分别评选。
长 沙 市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长沙市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育英西垅小学电子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