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一公司因疏忽误将3000元工资发给已离职员工 对方拒绝还款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21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蒋铭)看到同事的工资都到账了,在星沙上班的唐唐(化名)却一直没有收到,她很是郁闷。到公司财务一查,才知道是公司财务误将自己的工资打到了已经离职的媛媛(化名)工资卡上。虽然一开始媛媛不肯归还,所幸经过交涉,唐唐终于拿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
同进公司的好姐妹 财务弄混卡号
唐唐和媛媛本是好姐妹,毕业后一同进到星沙某公司就职。不久,媛媛因为自身原因离职,随后便回了吉首老家。
前段时间发工资时,同事们都及时收到了工资到账提醒短信,只有唐唐没有,当时她也没多想,以为是因为自己晚到公司,所以工资也会迟一些到。
等到第二天,唐唐仍没有收到短信,才觉得不对劲,便到财务咨询。一查才发现工资根本没有到自己的工资卡上,而是去了媛媛账上。“工资卡都是统一在光大银行办的,同事间的卡号大多都是连号,我和媛媛又是一起进的公司,肯定是财务弄混淆了。”
对方拒绝还款 经多次劝说才达成协议
财务小林(化名)得知情况后赶紧查到了媛媛的电话,并与其联系。“她说收到了3000元,以为是公司给她发的补助。”
电话里小林和媛媛作了解释,想让其帮忙把唐唐的工资还回,但是对方以当地没有光大银行为由,拒绝了小林的请求。
之后的几天,小林一直和媛媛保持联系。“这确实是我工作的疏忽,给你造成了困扰,但这毕竟不是属于你的钱,你有什么条件我愿意答应。”“错因我起,我愿意支付1000元给你,请你把工资归还唐唐。”
经过多日交涉,媛媛终于提出由小林承担回长沙的各种费用,她可回长沙归还。19日晚,媛媛从吉首来到长沙,把钱取出来还给了唐唐。
看似“意外之财” 实际已构成不当得利
“关于工资打错的法律咨询,今年起码有4、5起了。”长沙县“148”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说,大多数是因工资卡连号,财务人员疏忽造成。
该律师表示,在此类案件中,公司具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拒绝承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主动承担责任而对方拒绝还钱,可起诉其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碰见的,比如说别人还了两次钱给你,对于多还的钱,你就构成了不当得利。”律师提醒,哪天如果你的银行卡上出现了一笔莫名的钱财,通过查询后证明确不属于你,那么你将有义务将其物归原主,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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