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陪审员帮“单亲”孩子找回父爱
和往常一样,县妇联副主席付丽琼应邀到法院参加陪审,碰到她曾经一起参加合议的法官,他说两年前,这起案件的原告起诉过;是他主审的,当时没有判离,这是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告诉她案情时,刚好原告、原告的父亲也在场,原告跟付丽琼说被告九年前带着4岁多的女儿不辞而别,一直没有回去过,也没有和原告以及原告家人联系过。她问原告:“有没有主动联系过妻子和女儿,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是见到了女儿,还认得啵?”原告无语。因快到开庭的时间了,付丽琼还要向审判长报到,没多讲就上楼了。
到了开庭的时间被告还没有到,担心被告不能到庭,主审法官不停地打电话给被告。在等被告的时候,付丽琼便和原告聊起家常来,了解到原告九年的时间没找过妻子,也没有看过女儿,更没有出过扶养费。鉴于这些情况,付丽琼对原告说:“其实在这桩婚姻中最大的失败不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是深深伤害了自己的女儿 ,从情感上你失去了你的女儿。从现在开始,能挽回你女儿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到一个父亲的义务,以实际行动来树立好父亲的形象,建立良好的父女关系。不要为了扶养费的数量而纠结,即使多出一点,也只当是补交前10多年的扶养费。”原告仍然不吭声。
说时,一个看上去精致干练的女人带着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进来了。法官说是被告和原被告的女儿,顿是付丽琼对这个女人生出一种由衷的敬意,一个女人在如此糟糕的婚姻中,能有如此状态,小孩也能带得如此阳光。同时心理也泛出一丝酸涩和担心。夫妻、父女相见,形同陌路,如果父女关系不改善,孩子还能否永远阳光。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涉及到女儿的监护权问题时,原被告都希望获得监护权,当法官问女儿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时,女儿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跟妈妈啰。”原告也尊重了女儿的意见,但在抚养费的问题上,两人各持己见,法官只得宣布休庭,再做调解工作。在两位法官司跟原被告做工作的同时,付丽琼把前面讲述的跟原告重复,“应该感谢被告,这么多年被告一个人扶养孩子,经济上和精力上都付出了很多,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打击,到目前为止孩子算得上“三好”,应该对被告有愧疚之心,应该感谢被告。”法官重新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再次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原告除了接受被告提出的抚养费数额,原告除了每月出1000元抚养费外,还主动提出女儿一直到大学毕业的学费都由他一个人承担,并且当场付了半年的扶养费,向被告表达了歉意和感激之情。
付丽琼把被告叫到一边,跟她说:“不管原告以前如何不堪,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幸福生活,不要在孩子面前说父亲不是,不要灌输恨,如果一个孩子恨自己的父母,那会怀恨整个社会,对社会产生信任危机”。被告说,只要女儿好,她怎么都可以,付丽琼跟孩子说:“其实从今天的表现看,爸爸和爷爷是非常爱你的,做爸爸也需要成长。你只管享受爱,专心学习。”看到他父女俩并肩的背影,付丽琼流下了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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