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女子不满家暴要求离婚被驳回 法院开出“人身保护令”

25.02.2016  12:28

  原标题:湘潭一女子要求离婚被驳回 法院开出“人身保护令”

  湘潭在线2月2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刘倩)因为不满丈夫家暴,冯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却没能如愿。2月24日,我们从岳塘区法院了解到,考虑到现实情况,法院开出了一份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其丈夫在最近的6个月内,对其及其家属进行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等行为。

  冯女士和周某于2003年在岳塘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8月生育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尚可,但渐渐地因琐事争吵。周某曾有过几次殴打冯女士的行为。冯女士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法院审理认为,冯女士和周某系自愿结婚,夫妻感情基础尚可。虽然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冯女士和周某产生了一些矛盾,甚至遭到了周某的殴打等家暴行为,但都是为了一些家庭琐事,并无原则性矛盾,双方如果加强沟通交流仍有和好可能。

  另外,冯女士和周某的孩子正处于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重要阶段,双方应以家庭和睦为重,互谅互让,给小孩以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氛围。同时,周某也在法庭上表示会痛改前非,岳塘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驳回了冯女士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