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防控“两抢一盗”奖励兑现 118名群众获奖49万

22.11.2014  12:37

  本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魏文超)市民陈勇为(化名)等4人高兴地从民警手中接过3万元奖金……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奖励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兑现大会,对2013年直接抓获或协助警方抓获“两抢一盗”嫌疑人的市民进行现金奖励,118名群众获奖49.55万元。

  去年11月24日晚,在宁乡花明楼镇竹湖村附近,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汤某、易某对开车路过的杨某等人进行抢劫,受害人杨某、郭某在群众陈勇为、唐胜利(化名)协助下,将实施抢劫的周某等3人一举擒获。陈勇为等4人因为这次义举得到了3万元现金奖励。

  这次受表彰的118名群众中,有105名群众直接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有13名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两抢一盗”破案线索。自2006年实行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群众奖励机制的7年多来,长沙公安机关先后19次召开群众奖励兑现大会,重奖2300多名勇敢、正义的群众。

  “今年,长沙公安机关几乎取消了所有的内部奖励,却着重加强了对见义勇为群众的表彰。”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单大勇介绍,今年年初,长沙市公安局修订出台了新的奖励办法,将奖励范围由群众参与打防“两抢一盗”扩展到“两抢三盗”(抢劫、抢夺、盗窃汽车、入室盗窃、扒窃),今年12月还要对2014年度参与打防“两抢三盗”的群众进行表彰奖励。

  部分获奖市民事迹

  1.2013年2月5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姜某在五一广场凯旋门照相馆门口对受害人周某进行抢夺后逃跑,在逃跑途中被群众邱某抓获。长沙市公安局根据规定,奖励邱某1万元。

  2.2013年3月29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蒋某伙同付某在中南大学本部胜利村盗窃一台面包车,后被群众贺某举报抓获。长沙市公安局根据规定,奖励贺某1万元。

  3.2013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谭某在开福区竹山园某美容美发店内盗窃后在逃跑时被失主发现,谭某用剪刀刺伤抓捕群众后继续逃跑,在毛家巷用剪刀威胁并抢走市民刘某一台电动车,逃跑至百善台时被群众抓获。长沙市公安局根据规定,奖励廖某3400元,张某、谭某各3300元,合计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