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环境执法行动

14.01.2016  10:36

1月12日,岳麓区环保局在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2016年第一次特别防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行动。本次行动重点对重点监控单位、基建工地、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等污染大气的单位和行为进行了现场监管。

本次执法行动共对1家重点监控企业、3家餐饮单位、1家建筑工地进行了执法检查。对重点监控单位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二号线未进行环保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生产。现场检查的3家餐饮单位,2家净化设备未及时清理、未建立油烟净化机清洗台账,1家情况良好,执法人员对其都下达了现场监察文书,要求及时清理,整改到位。对建筑工地的检查中,发现存在堆料场材料未进行覆盖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确保覆盖到位。同时在执法途中,发现坪塘大道与清风南路交界路口有裸露砂石未清扫,我局已联系街道对该路段进行清扫洒水处理。

后期,执法人员将重点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督查,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