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变脸骗钱财 正义审判响警钟

07.12.2015  12:31
   湖南法院网讯   (李茜) 近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审监庭一审审结了一起外币“变脸”诈骗案,被告人邓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邓某当庭表示领法服判,并再次忏悔自己一时贪恋而做出的糊涂举动。

   据悉,2013年10月27日,被告人邓某伙同周某、张某(均另案处理)在零陵区邮亭圩镇太平铺村以秘鲁币冒充欧元兑换人民币的方式骗取了受害人伍某17100元现金;2014年12月25日,被告人邓某再度伙同周某、张某在重庆市黔江区以印度尼西亚币冒充欧元兑换人民币的方式骗取了受害人张某7000元现金。邓某作案时以家人发生车祸、急需用钱为借口,与假扮银行职员的周某及政府要员的张某联手,在受害人面前上演了一出“欧元”低价兑换人民币的戏码;而受害人因不识外币,在周某与张某以银行职员身份鉴定、政府要员身边担保蛊惑下,误将邓某持有的秘鲁币或印度尼西亚币信为欧元,遂与邓某发生兑换交易而遭受财产损失。

  该案判决后,主审法官特别在庭后提醒旁听人员,要特别注意多样形式的诈骗手段,同时对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之财保持警惕,以防自己专业领域知识欠缺而遭受财产侵害。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