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1.03.2016  20:34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园区:


  为推进两型商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商务领域两型社会建设新路子、新模式,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两型商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商流通﹝2014﹞28号)安排,现将2016年两型商务试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点范围及对象


  (一)试点范围


  长沙、株洲及湘潭三市作为“两型商务”重点推进地区,继续深化试点工作。其他十一个市州为“两型商务”试点启动地区,今年正式开展试点工作。


  (二)支持对象


  1.长沙、株洲及湘潭三市的连锁经营商场、连锁经营餐饮企业、物流仓储企业。长沙、株洲及湘潭三市实施“两型商务”建设的有关园区。


  2.其他十一个市(州),当地大型、骨干及有引导示范作用的商场、物流仓储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商场


  采用节能灯、中央空调节能、电梯节能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车库节电、旁流水改造、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采取相关措施推广绿色消费,优先采购商务部推荐的《绿色商品目录》所列新产品,积极引导节能新产品销售,开展“限塑行动”和“废弃家电回收”。


  ( 二)餐饮企业


  采用重油污清洗、烟油净化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进行厨具、空调、照明节能改造;研发生态有机套餐,倡导绿色餐饮文化,打造、宣传和推广低碳湘菜品牌。


 (三)物流仓储企业


  采用围护结构保温、新型节能门窗幕墙、节能照明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热泵、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清洁低碳技


术;建立节能环保相关的管理体系。


  (四)园区


  采用风能、光伏等新型能源为动力,对园区照明、动力、保温隔热、水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综合节能改造,最终实现能源自给和零排放。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


  商场、餐饮及仓储行业实行属地申报原则,即由项目申请单位向所属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园区申报条件为:①基础条件较好已正式运行;②有按照“两型”理念推进园区建设的规划或计划;③有关“两型”建设项目已经启动,且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④2014、2015年已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项目初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受理项目申请后,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共同把关,进行初审,并在《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注明初审意见,将此表及申请材料等汇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关,联合行文于3月25日前分别报送省商务厅(1份)、省财政厅(1份)。


  (三)项目评审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收到申报材料后,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报告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与节能减排公司签署的合同或企业自身投入的节能减排费用发票(复印件);


  (四)专业机构提供的节能减排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五、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 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 李仲明;联系电话:0731-82287211


  省财政厅 对外经济贸易处  


  联系人:朱菀琴;联系电话: 0731-85165183  


 


  附件: 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表.doc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