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员额检察官首次遴选考试全省同步开考
湘检网讯(通讯员 江世炎)10月16日下午,湖南省全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在全省14个考点同时举行,符合条件的5552名检察官同在全省同步参加考试。
为做好这次遴选考试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湖南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规则》和《湖南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首次遴选考核考试规则》,并组织进行了这次全省范围的考试。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范运田等领导在巡考
省检察院主动邀请了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长沙考点进行了巡视,各市州检察院也邀请了当地人大、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了各考点。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黄泽良等领导在巡考
省政协委员、省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派驻省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组长易露茜在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带领下在考场巡考。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小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石桂等领导也在长沙考点巡考。同时,省院派出由42人组成的14个巡考组对本次遴选考试进行了巡考和现场监督。湖南这次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是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湖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省院副检察长印仕柏、朱必达、刘清生等在认真考试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集中)考试,统一评卷,全省各市州异地交叉监考,考点全部选在能够实施同步视频监控和手机屏蔽的场所,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这次员额检察官遴选切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司法体制改革要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要在一线办案,对案件终身负责”的讲话精神,落实了全国司法改革会议强调的员额检察官遴选要“以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的遴选标准,明确了基本原则,规定了入额条件,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考试成绩占20%,考核成绩占80%;助理检察员考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重视对基本素质的考察,凡考试不及格的(卷面分60分以下)不得入额。
考生们在认真答题
试卷分为A、B两卷,A卷为基层检察院、铁路检察院遴选人员考试试卷,B卷为省市(州)检察院遴选人员考试试卷;考试题目分职务犯罪侦查类、刑事检察类、民事行政检察类3个检察业务类别,主要考察参选干警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检察实务能力。考试同时,还将对入额报名对象在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办案能力、办案业绩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组织全面考核。
本次考试全程录像进行监督
本次考试、考核实行全程监督,省检察院健全监督组织、细化监督流程、强化监督责任;严格遴选纪律,在组织纪律、个人纪律、工作纪律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考核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对遴选人员提供的考核材料不真实或代考、作弊等行为,及时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这次遴选公正公平完成。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员额检察官将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机制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就是突出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检察机关现行的办案模式是‘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员额检察官产生以后,将转型为员额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以员额检察官为中心,构建办案组织,落实办案的司法责任。员额检察官考试解决的一个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申请入额者会不会办案’,因此有别于硕士博士研究生考试,也有别于领导干部的考试,甚至还有别于这些人进入司法机关入门考试的司法考试,司法考试讲究的是法律的知识点,我们员额检察官考试既要讲法律的知识点,同时还要讲办案的操作点,把一个案件线索交给你,你怎么去查?给一个案件叫你审查,你怎么展开审查?办案过程中遇到一些疑难问题,你怎么去解决?这称之为办案的操作点,注重考察是否具有独立办案的能力。为此,我们实行严格的考试标准,如果你考试不及格,说明你办案的水平还不够当检察官,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试不及格的不能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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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