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企业老板拖欠58名员工工资跑路被判刑
05.04.2015 16:08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拖欠58名员工工资后跑路 两老板因“恶意欠薪”被判刑
两名祁阳老乡在我市芦淞区开洗漂厂,因经营不善亏了本。两人明知还欠有58名员工共计67万元的工资,却拒不支付。近日,这两人因“恶意欠薪”被判刑。
2013年初,祁阳人满军租用了芦淞区一处厂房,与老乡王冲合伙开了一家洗漂厂。满军负责业务,王冲负责收账。因为经营不善,不到10个月时间,厂子就负了债。2013年10月10日,满军因得知他人上门要债,逃离株洲,藏匿躲避。合伙人王冲得知这一情况后,也逃离了株洲。
老板突然失踪,几个月的工资没拿,洗漂厂58名员工向芦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了此事。监察大队于同年10月17日对洗漂厂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厂于10月20日前发放员工共计677828.63元的工资,但满军、王冲一直没有出现,也未支付工资。
满军、王冲因恶意欠薪被列入了“老赖”黑名单。去年2月,满军乘坐高铁时,被衡阳铁路公安抓获。随后,王冲也在长沙火车站落网。
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满军、王冲的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满军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因王冲于2014年6月12日至7月10日支付部分员工工资合计123345元,判处王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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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