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10月份空气质量保持全省第一
18.11.2014 18:13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吉首站11月18日讯(通讯员 彭莉莉)11月17日,从吉首市环保局获悉,湖南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今年10月份对全省14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排名,在8个实施老标准的城市中吉首空气质量排名第一。
实施老标准的8个城市主要有吉首市、怀化市、邵阳市、永州市、郴州市、娄底市、衡阳市、益阳市。排名情况及污染综合指数如下表所示:
10月份实施老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排名
排名 | 城市 | 综合污染指数 | 最大单项指数 | 最大单项污染物 |
1 | 吉首市 | 1.30 | 0.82 | PM 10 |
2 | 怀化市 | 1.47 | 0.70 | PM 10 |
3 | 邵阳市 | 1.66 | 0.77 | SO 2 |
4 | 永州市 | 1.78 | 0.78 | PM 10 |
5 | 郴州市 | 2.07 | 0.99 | PM 10 |
6 | 娄底市 | 2.10 | 0.92 | SO 2 |
7 | 衡阳市 | 2.26 | 0.88 | PM 10 |
8 | 益阳市 | 2.28 | 1.14 | PM 10 |
(备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项目为PM10、SO2和NO2三项。综合污染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越差。)
吉首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10月,在8个实施老标准的城市中吉首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排名第一,主要得益于:
○该市开展大气综合防治,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控制建筑、道路、堆场扬尘。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建材、电解锰、电解锌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
○统筹城市交通管理,大力开展绿色交通推广实施淘汰“黄标车”。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清洁能源,建设“高污染禁燃区”。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18.11.201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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