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前夕 韶山召开环保联席会议 研究布置环境保护工作
6月3日上午,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段伟长召集有关单位召开2016年第一次环保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育才,副市长周中秋,市政协副主席张进平出席会议。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韶山市对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高新区,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科经局、农业局、环保局等市直单位。联席会议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动全市污染防治工作等。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认为各级各部门的环保职责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有进一步改善,防污治污能力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土壤环境质量平稳,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会议就禁养区养殖业退出、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维护、“限塑”和垃圾分类等问题指出,核心景区和城区禁止规模畜禽养殖,已形成规模的养殖户要限时退出,并坚决制止新增规模养殖户;要在加快延伸污水管道的同时,督促单位和住户自行清理排污系统;针对污水管道破损严重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巡查检修、保护污水管道和设施,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临街门店和夜宵摊担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要加强监管,消除危害;要加强法律宣传和科普宣传力度,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持续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投放,持续推进“限塑”工作,让身边的环保成为市民生活习惯。会议还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责任单位,明确考核细则并下发重点任务交办函。
段伟长指出:环境保护责任部门要“敢”字当头、“实”字托底、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努力改善辖区内环境质量;环保联席办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突出治理重点、落实工作责任,以“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抓手,统筹协调环保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对各相关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