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县市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革
湖南日报5月12日讯 今天,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宣布将首先在浏阳等13个省直管县(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涉农资金实现 “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提高耕地的使用效率、质量和产出率,从水的角度,提高耕地的水利设施和灌溉的保障率,对电、水、土、路、林、田间施肥管理、田间农业科技服务等统一标准建设,这将提高我省粮食的产量和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规划、多项资金,长期以来,各部门按各自规划实施,规划布局分散,建设资金分散,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参差不齐,导致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建设标准偏低,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发挥。
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革,由省发改委牵头联合财政、国土、水利、烟草等部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首先在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平江县、石门县、耒阳市、武冈市、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山县、溆浦县、新化县等13个省直管县(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县市规划统筹布局,建设标准统一,对各部门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统一使用,打破原有部门多头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 “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新机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1-2020年十年间我省要建设3316万亩高标准农田。截至目前,已经建成了1131万亩,到2020年,还有21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在13个省直管县(市)试点,下一步将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全面推进。(责任编辑:刘舒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