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行动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20日讯(记者 李文婧)10月10日,长沙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实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分级负责制”,要求全县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对本系统、本单位所辖范围的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县纪委5个纪检监察联络组结合本联络组所辖各单位的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对全县面上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履行作风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纪委每周确定一个牵头科室,由牵头科室结合本室工作实际,带队开展监督检查。
以下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录。
县纪委第一联络组:10月21日晚上,联合县交警大队对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获党员一名,目前已按程序处理。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10月17日,检查板仓路及天华路几个早餐店,8点以后未发现机关干部吃早餐的情况;对县国税局星沙税务所、县工商局、县住保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移民局、教育局仪器电教站、泉塘街道、星沙街道上班工作纪律进行了督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县纪委宣教室:10月25日,联合县纪委廉政室,对环建投、路建投、空港城、接待办、残联、政务中心、档案局、供销社、信访局等单位周末公车封存停驶情况进行了督查,其中,环建投湘A6HG47未按报备地点停放。
县纪委审理室:11月3日,联合县纪委干部室,对2006年以来受处分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纠正错办、漏办12人次,追缴财政资金20余万元。
县纪委纠风室: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4日,联合县旅游局、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党政机关和干部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对20家农家乐和餐饮企业、20家政府采购供货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党政机关和干部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的现象。
县政府办纪检组:对挂靠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把善意提醒和制度规定结合起来。
北山镇纪委:结合四风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妥善解决。
果园镇纪委:以督查为抓手,推动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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