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解决医患纠纷有妙招
湖南法院网讯 (邓葵 王敏) 近三年,华容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45件,审结45件,通过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37件,判决医疗机构赔偿患者部分损失5件,驳回患者诉讼请求1件,驳回起诉1件。这一类型案件虽然数量不大,但是涉及人数多、矛盾激烈,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患者、医院和社会舆论导向构成了医患纠纷的三个方面,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患者与医院的信任危机,信任是医患纠纷解决的基石。华容县人民法院从信任、沟通、机制、监督几个方面入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多沟通”寻求支持立标准
针对涉及面广、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案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复杂疑难时提交审委会讨论研究。对于严重的医患纠纷与冲突,或者发现有“医闹”隐患,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加强法院与党委、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寻求支持,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化解医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加强与医院的信息交流,共同发现矛盾,解决纠纷。2015年上半年,面对医患矛盾加深增加的情况,华容县人民法院到县人民医院、县血防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介绍我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裁判模式和标准,让医疗机构了解我院对医患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收集医院反映的已出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特点等情况,更为准确的把握此类案件处理的方向性、适度性和精准性。
“亮底牌”多元化解建机制
我院针对医患矛盾一直把握着“对双方合法的权益坚决保护、不合法的权益绝不支持、合理的请求予以考虑”的原则,不推不躲,会同卫生局、医院了解我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方法、裁判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基本上形成医患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如徐某与华容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徐某于2010年2月因宫外妊娠,胎盘早剥在就诊医院行剖宫取胎术终止妊娠,出院后就诊医院误收新生儿护理费,随后徐某及其丈夫对诊断治疗过程提出了质疑,并以上访、网上发帖等形式索赔多年,该医院反映情况后,法院制定了化解矛盾的原则,经会同县卫生局等联动调解做工作,于6月8日,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的医患纠纷。
“高效率”联动调解化纠纷
2015年3月至5月,聂某因泌尿系统结石疾病在华容县某医院治疗继而引发纠纷,事情发生后医患双方互不信任,原告多次上访导致矛盾进一步扩大化。我院在受理聂某诉华容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后,积极寻求岳阳某医院专业人员的意见,反复钻研案情,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建议医院方和患者方进行医学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最终经卫生局协调,原告于2015年6月25日要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由华容县某医院补偿原告损失59000元,其余部分自愿放弃。
联合医院、卫生局等相关单位达成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深入了解患方的最终诉求和闹情绪的根源之后,融合调解的灵活性与医学的专业性,积极寻求权威第三方介入,既能增强医方加入调解的积极性,又能提高患者一方的信任度,是高效率解决此类纠纷的不二法门。
“留后招”强力监督保公正
加强对医方的监督力度。及时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向卫生局进行通报,便于卫生局加强对医院的监督,提高医疗工作的透明度。医患纠纷发生后,及时通知医院将病历交至监管部门保管,防止医院隐藏、篡改病历,保障了医患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积极引入媒体、群众关注法院工作,杜绝遮挡、回避监督的现象,在报道医患纠纷时要客观、公正,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注重社会效果。
“在处理医患纠纷时,稍不注意就可能医院、患者两边不讨好,要时时刻刻保持兢兢业业态度、抽丝剥茧的耐心,才能促成和解、解决纷争。”分管副院长丰思行对此深有感触。面对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法官只有时刻保持职业性、专业性、公正性,才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