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石峰区新农合制度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至贫、 因病返贫”现象

24.11.2014  18:45
 

  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是省卫生厅会同省民政厅于2010年6月启动,由农村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开始,逐步扩大到19个病种。株洲石峰区新农合在限定费用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并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再报销20%。

2014年1-10月全区有149名患者纳入以上此类保障范围,补偿金额达到58.60万元,补偿率达到53.97%。其中终末期肾病有71名患者纳入保障范围,补偿金额为20.78万元,补偿率达到71.85%。

井龙办事处九朗山村黄金湾组村民吴海平患终末期肾病,自2012年终末期肾病开展以来就在北雅医院进行救治,患者平均每周做血液透析2-3次,每次血液透析费用320元,农合报销280元,患者本人只需自费40元,这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至今,石峰区全面开展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保障工作。2014年又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Ⅰ型糖尿病及晚期血吸虫病等9类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救治保障范围。2015年还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保障范围。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至贫 因病返贫”得到一定的缓解并得到了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