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105万元

17.02.2017  01:05

  2月13日,记者从湖南省凤凰县人社局获悉,凤凰县2016年以来公务员医疗补助290人次补助金额105万元。

  为认真做好县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切实保障其相关合法权益,根据实情,凤凰县在基本 医疗保险 基础上,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既体现医疗费用分担原则,又解决个人自负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同时,明确医疗补助的范围和标准,并公布于众。

  为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凤凰县加强布防,分步管理,联合监控,各负其责。公务员的医疗补助费由县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必须与基本 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分开运行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县人社局要加强对县医保中心的考核与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查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的监控,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

  自2014年凤凰县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以来,公务员们拍手叫绝,并希望这一惠民政策一如既往地永续执行。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