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三关、抓三实”,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

21.10.2014  18:11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市委活动办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以“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严把三道关口、抓实三项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城乡低保“阳光工程”。

一、严把三道关口,确保低保对象的认定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严把“入户调查关”。推行市县乡三级联动,严把入户关,即乡镇(街道)民政办对辖区内所有的城乡低保申请和享受对象,按100%的比例进行上户初审;县市区民政局按乡镇上报初审合格名单的30%进行复审;市局组织“五县四区(包括云龙示范区)”进行交叉检查,对各县市区随机抽检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8个村(社区)、16户复审合格对象进行入户核实,切实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二是严把“阳光公示关”。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按照“村(社区)长期公示、乡镇(街道)定点公示、县市区网上公示”的原则,全方位、立体式地公示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金额、保障人口等基本信息,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截止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均设立了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热线并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三级公示。

三是严把“审核审批关”。按照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县市区组织召开城乡低保审批专题办公会,市局现场观摩或查看存档资料的方式,全面规范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的全过程,确保低保对象审批结果公正。

二、抓实三项工作,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抓实监督检查。印发了《株洲市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市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城乡低保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抓实信息化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通知》,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数据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数据采集率达95%以上。

三是抓实收入核对。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工作思路,依照《株洲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暂行)》,扎实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截止9月底,全市共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15578户,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信息核对,审核认定15128户,否决了450户,排除率达2.9%。

据统计,在此次“阳光行动”开展期间,全市共有21549人通过动态管理机制退出低保,其中因“人情保”、“错保”退出的人数为153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9211人,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等错保、漏保案件6起,查处相关责任人员7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