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采取八项措施加强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07.10.2014  14:52


      7月23日,自治区安委办、安监局召集交通运输、教育、水利、公安、质监、农机和海事等部门专题研究加强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严格落实八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一是严格落实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规定,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二是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严把查验、核准、登记制度,杜绝超装和委托无资质的车辆、人员和槽罐车承运危险化学品;三是严肃查处客运和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挂代管”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长途客运车辆和人员,要坚决停运并彻底整改;四是全面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五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人员培训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六是立即组织开展全区道路安全专项督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凭证运输和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禁行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七是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和运砂船超载、挖沙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校车道路安全专项调研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渡船和驾驶员,严禁其载运学生,确保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