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投入近300万元全方位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标准

11.09.2015  17:58

近几年来,临武县把不断完善、优化与整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作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将举措常态化,全方位提高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提高50%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扶助960元的标准调提高到1440元;对一级乙等、二级各等次和三级各等次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由原来的每人每年扶助3600元、2400元、1200元的标准提高到5400元、3600元、1800元。同时,对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提前5年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女方年满49周岁),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家庭由原来的城镇每人每年扶助3240元、农村每人每年扶助1800元标准统一提高到720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由原来的城镇每人每年扶助4080元、农村每人每年扶助2040元统一提高到8400元。同时,每年还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投保一份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中困难的家庭,其子女在就读小学至高中阶段全免学杂费,且高考被一、二类院校录取大学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育关怀·爱心助学”专项资助金,直至大学毕业。对农村二女户家庭当年落实结扎措施的奖励10000元、往年落实结扎措施的每年给予1000元的奖励。

据悉,目前该县有1697名对象享受了以上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其中534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5名当年结扎和1005名往年结扎的农村二女户家庭、45名在读大学生、37名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家庭、61名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