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乡居保:借力一节一时期 蓄力年度参保缴费
为进一步抓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湘潭县城乡居保中心借力中秋节及秋季水稻收割这一黄金期,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契机,发动乡镇动员、准确部署任务,突出抓好城居保政策宣传,蓄力参(续)保缴费,确保城乡居保年度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政策宣传,讲“细”。 一是针对年轻群体的宣传,细讲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标准越高的相关政策。二是针对参加职保停缴城乡居保保费群体的宣传,细讲到龄退休时制度衔接政策及重复缴费退费的相关规定。三是针对A类低保户、五保户、残1-2类残疾人群体及其它符合政府代缴群体的宣传,细讲政府代缴政策以及政府代缴部分保费政策。四是针对已参保但未按年缴费或中断缴费群体的宣传,细讲缴费补贴政策、保费银行计息方法、补缴往年保费没有补贴的规定。
参保缴费,聚“气”。 一是接地气,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田间走访,倾听民意,宣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养社会养老保险意识,营造社会养老保险氛围。二是聚人气,利用微信、QQ等手段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养老金查询、政策解答等服务,引导群众了解社保政策。三是讲和气,采取开通城乡居民养老专线、举办社保政策课堂、分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解析社保新政、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百姓参保缴费。
基金征缴,收“准”。 一是准在未缴纳2016年度保费的对象(含往年)的催收工作上,充分利用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相关数据,做好有针对性的催收。二是准在到龄未享受待遇的保费补缴工作,充分利用县中心到龄未享受待遇对象电子台账,乡镇村组及时通知到龄未享受待遇待对象补办相关手续确保享受待遇。三是准在基金催收对象上,镇村及时公布已缴、未缴保费对象名册,将未缴纳年度保费对象梳理成册、通知到位、征收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