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填田修路究竟合不合法? 国土部门:须经过多数村民同意
在宁乡县槎梓塘村横塘组,组长占用稻田修一条通往自己家的路,遭到村民的反对。 长沙晚报记者 邹麟 摄
星辰在线4月15日讯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谢春年
刘先生等人来电:我们是宁乡县槎梓桥村横塘组的村民,我们村民组组长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擅自将组里的一类良田填土修路。请问,没有经过本组村民讨论私自修路的行为究竟合不合法?
接到投诉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组长:想修一条通往家里的路
槎梓塘村横塘组的稻田处在一条相对低洼的地带,记者初次调查时,一条初见雏形的公路横穿稻田,三辆农用车正从附近的山丘上运土来加固路基。记者询问一名农用车司机,得知这条路确是横塘组组长要求修的,因为还要架一座横跨小溪的桥,工程时间不会短。
随后,记者见到了横塘组组长杨松泉。他告诉记者,因为没有一条通往家里的路,而这边有3户人家,所以填了些稻田修路,但是填的这部分稻田都是用自家的责任田与别的村民换的,组里多数人同意,而且村里面也同意了。“都是自己掏钱修的,春耕前就修好,不影响农业生产。”杨松泉对记者说。
村民:修路没有经过村民讨论
“其实我们不是不让他修路,我们只是不想让他填这么多稻田修路。”党员邹正泉告诉记者,组长杨松泉修的这条路,除了跟他换了稻田的村民同意外,组里其他的村民都不同意。因为这些稻田是可以直接灌溉的一类良田,本来全组这样的田只有29丘,修这条路就占用了三四丘。杨松泉既没有招集组里各户开会,甚至也没有通知他们,就自己搞起来了。
村民刘建军告诉记者,虽然组长家附近住了3户人家,但另外两户不是本组的,占用稻田修路,他们既没给本组出钱也没出地。如果以3.5米或者4米的路宽来算,通到组长家占用的稻田就是两至三亩。之前,村民建议杨松泉从另一边修路,占用稻田很少,但是杨松泉不愿意。
还有一位村民反映说,杨松泉利用集体的稻田修通往自己家的路,以后再次划分责任田的话,这些因修路而损失了的稻田,是由杨松泉自己一家来承担还是要其他村民来分摊,都没有一个说法。
国土部门:因农业生产需要占田修路须多数村民同意
针对横塘组组长填田修路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宁乡县国土局,该局一名相关负责人黄先生表示,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如果因为农业生产需要修路,占用少量农田,修建6米以下宽度的路,不需报批但需备案。在修路前,须与组里的成员协商并征得多数成员的同意。
哪些属于因农业生产需要修路?黄先生答复说,比如农业生产需要过耕机、拖拉机等农用机具,都可称为农业生产需要。如果用于非农业生产用途,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记者昨日将国土部门的意见反馈给投诉的村民,几名村民都向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组长并没有召开组员会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