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最高月缴存额3711元

28.05.2016  13:58

  红网长沙5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岳瑾 通讯员 沈资江)“面向长沙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等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了。”5月25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指哪类人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享受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和提取政策与单位职工的一样吗?”……《通知》发布后,不少网友在红网房产官方微信上留言。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网友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定义?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保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马保华: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长沙市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均可自愿向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是多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马保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当年新参加工作的,以该人员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总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8%- 1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下限与单位职工标准一致,即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长沙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目前月最高缴存额3711元),缴存基数下限按长沙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需出具哪些证明和准备哪些材料?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处处长陈洪:根据《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经审核同意后,还需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问:欠缴、停缴会有何后果?

  陈洪:缴存人应足额、连续、按时缴存,欠缴、停缴3个月以上,中心有权封存其账户。

  问: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职工将如何缴存?

  陈洪:缴存人由灵活就业人员转至单位职工且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必须转至单位缴存,同时《协议》自动解除。

  问:单位职工离职,且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公积金缴存该如何处理?

  陈洪:如本人自愿,可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继续按《规程》要求缴存。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陈洪:凡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问:该新政何时正式实施?

  陈洪:自《通知》公布之日(5月25日)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可到中心和各网点、各管理部等办理相关手续。

  “以前,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据马保华介绍,按原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需要单位的基本信息,这就使大批的灵活就业人员被排斥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

  “我们出台新政策,主要是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功能等。”马保华说,一个关键点是,灵活就业人员除了没有单位1:1的金额缴存外,其余享有与单位职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会有任何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