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 离婚时房子归谁?

01.03.2016  09:31

(原标题:车房归谁,看物权法新解释)

一批民生新规今起实施 付了车款没登记过户也有所有权

本报2月29日讯 男方婚前买房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3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就《物权法》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重点涉及六个方面,包括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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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车款没登记过户 也有所有权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介绍,物权法是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解释》从案件受理和诉讼中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近 年来,我国有关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手车交易等纠纷也在增多。《解释》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 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 如,张三从李四手里买了一辆二手车,被王五找上门,他还出示了有王五名字的行驶证。这时张三不用着急,因为根据《解释》这车还是张三的。首先,不是汽车登 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而是张三从李四手里买了这辆车,张三在开,所有权就归张三。其次,王五就算登记了也不能说自己善意取得了这辆车,因为他并没有“取 得”这台车,车子实际是张三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