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发布章程 提“学生”30次“教授”13次
从9月开始,教育部陆续核准发布9所部属高校的章程,核准部属高校章程达32所。湖南的部属高校中,目前仅中南大学章程获核准发布。
随着这份被外界称作大学“宪章”的章程获得核准,标志着中南大学即将拥有一本涵盖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省属高校中,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等高校在几年前就已公布大学章程。
提“学生”30次,提“教授”13次
中南大学章程6700余字,包含12个章节,包括介绍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学校管理体制的内容,也包括规定教职工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学生”是中南大学章程最为关注的内容,一共出现30次,“教授”共出现13次,“校长”则出现12次,“书记”仅1次。
大学章程也明确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学生的权利包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等9项。学生的义务则包括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等7项。
中南大学章程对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同样有细致的规定,包括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8项权利;也有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完成所在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等6项义务。
湖大已公布章程草案
早在2013年12月25日,湖南大学新闻网就已发布
《湖南大学章程(草案)》(讨论稿),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
这份草案全文近1.2万字,共11个章节,内容涵盖学校基本职能、学生、教职工、内部治理结构、学院等诸多方面。与中南大学章程相比,《湖南大学章程(草案)》文字多出近一倍,草案全文提及“学生”共有47处,提及“教授”32处,“校长”16处,“书记”2处。对师生的权利和义务也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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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范典)
(编辑: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