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协议书

名为合作建房 实为土地转让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耒阳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一、解除原告资甲、资乙与被告雷甲、雷乙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书》;二、被告雷甲、雷乙赔偿原告资甲、资乙房屋租金损失161648. 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