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

燃放烟花炸伤耳鼓膜 销售商被判担责
湖南法院网讯 (刘少廷 吴桓熠) 张家界市桑植县一男子石某某为朋友庆贺新居落成,购买烟花后燃放,却被炸伤耳鼓膜。日前,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认定烟花销售商需承担赔偿责任,但石某某在燃放烟花过程中具有重大过错,应减轻侵权者的赔偿责任。最终判令烟花销售商赔偿石某某各项损失78527. 法院网

客人猝死旅店 经营者被判担责
湖南法院网讯 客人猝死房内,旅馆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旅馆经营者某招待所赔偿谢某某、全某某各项赔偿款44793. 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