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

临武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索赔
案情简介:临武县某事业单位于2002年聘用了一名保洁员罗某,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工资待遇为400元/月,且罗某不得享受该单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10年4月,双方签订保洁员合同书,约定罗某报酬调整至600元/月,其中包含社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由于该单位未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履行责任和义务,加上罗某丈夫患病,迫使罗某于2014年5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向临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裁决该单位向罗某补发自2010年4月至2014年5月期间低于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为罗某补缴2002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的养老保险金,支付罗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由该单位承担本应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保险待遇。该单位认为,罗某每个星期实际工作5天,每天实际工作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民众撑起最强“保护伞”——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稳增长 惠民生”侧记
12月24日,笔者从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907户,参保455283人,较“十一五”末增加170567人。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市共征收工伤保险费64964万元,超额完成历年来省、市下达的基金征缴任务。随着扩面征缴工作的推进,该市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市共支付工伤待遇73952万元,年均增长率达2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道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突破1亿元
11月26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今年前10个月,该县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人数达217202人次,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1082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道县多措施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通道县人社局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为突破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建立了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矿山、基层乡镇和街头巷道摆摊等多种多样的工作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第一时间将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送到生产一线、送到企业、送到劳动者手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二是继续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确保2015年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突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目前,我县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投诉举报11起,为101名农民工补付拖欠工资4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