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水泥板坠落伤人 69名业主共同赔钱

11.03.2015  13:07

3月10日,五一东村13栋,外墙上贴着“房屋老旧 小心高空坠物”的警示牌。3年前,谢女士路过五一东村13栋1楼时,被楼顶脱落的水泥板击中头部。图/潇湘晨报记者辜鹏博

  红网长沙3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王强 杨孟庭)走在路上,忽然被路旁房顶一块脱落的水泥板砸伤,遭遇如此“飞来横祸”,伤者该找谁索赔?

  长沙的谢女士就在3年前被楼顶坠物击中头部,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楼顶属于房屋的公共部分,为此,谢女士将整栋楼的69名业主,其中包括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天心公司和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赔款22.8万元。有业主对此表示不服:楼顶坠物是天灾,为何由业主赔偿?

  3年多前,买菜回家的谢女士路过芙蓉区五一东村13栋1楼时,被楼顶脱落的水泥板击中头部。事后,谢女士将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公司)和吴某等69名业主告上法庭,认为他们作为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时,被告69名业主无一人到庭。近日,芙蓉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天心公司和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赔款22.8万元。

   案件 被高空坠物砸伤,起诉全体业主索赔28万

  2011年10月9日下午,谢女士买菜回来,路过五一东村13栋1楼一家餐馆门口时,不幸被楼顶脱落的水泥板击中头部,当场昏迷不醒。谢女士被诊断为颅脑损伤,头部骨折、脑震荡等,出院后,谢女士在湘雅二医院作出司法鉴定,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谢女士认为,自己受伤的原因是楼房年久失修,导致楼顶水泥板脱落,最终使自己受伤。她认为,天心公司和其余业主作为五一东村13栋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协商无果,谢女士将整栋楼业主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

   判决 楼顶是公共部分,所有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时,被告69名业主无人出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

  法院查明,五一东村13栋业主有天心公司以及吴某等人。作为五一东村13栋房屋的所有权人,这69名业主对房屋共有部分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均对谢女士受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五一东村13栋全体业主对房屋的公共部分疏于管理,致使楼顶水泥板脱落砸伤人,对于谢女士受伤存在共同过失,因此全体业主应对谢女士受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案件中各共同侵权人难以确定,因此法院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法院确认,谢女士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法院判决天心公司和吴某等69名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金额为22.8万元,各共同侵权人承担的份额为3361元(其中有两名业主共有一套房,一起承担33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