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和
2015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长沙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长沙市财政局局长 张 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报告2015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
(一)全市决算草案
1、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603.74亿元,全年实际完成63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81%,比上年增加96.17亿元,增长17.92%。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003.08亿元(含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2.8亿元、上划中央收入274.59亿元和上划省级收入95.69亿元),比上年增加119.19亿元,增长13.48%。
2014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793.75亿元,加上省追加支出等,全市调整后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854.49亿元,全年实际完成802.38亿元,比上年增加100.56亿元,增长14.33%。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6.8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6.43亿元,调入资金16.8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7.67亿元,收入总计901.2亿元。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02.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8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71亿元,支出总计847.56亿元。收入大于支出53.6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1.26亿元,净结余2.38亿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4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536.97亿元,全年实际完成600.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78%,比上年增加139.81亿元,增长30.36%。
2014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548.24亿元,加上省追加支出等,全市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70.49亿元,全年实际完成567.34亿元,比上年增加111.58亿元,增长24.48%。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00.2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4.27亿元,收入总计685.17亿元。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67.3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04亿元,调出资金9.64亿元,支出总计582.02亿元。收入大于支出103.15亿元,全部为年终滚存结余。
(二)市本级决算草案
1、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233.51亿元。全年实际完成245.95亿元,为调整预算105.33%,比上年增长20.3%。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5.95亿元的分项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201.18亿元,完成预算102.02%,比上年增长16.17%;
非税收入44.77亿元,完成预算123.27%,比上年增长43.13%。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243.09亿元,加上省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 等,市本级调整后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87亿元,全年实际完成252.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2.89亿元的分项完成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亿元,同口径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2.28亿元,与上年持平;
教育支出3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2%;
科学技术支出13.57亿元,比上年增长12.7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亿元,比上年增长3.0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9亿元,同口径增长17.5%(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调整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实现同口径比较,对上年数进行了转换);
节能环保支出12.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72%;
城乡社区支出76.42亿元,比上年增长9.47%;
农林水支出7.77亿元,同口径增长11.8%(剔除上级补助的湘江综合枢纽建设资金比上年减少2亿元的因素);
交通运输支出17.68亿元,比上年增长88.64%,主要原因一是原省级列支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改由市级列支,二是公益性票价补贴增加;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0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7亿元,同口径增长3.47%(剔除中央补助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资金比上年减少3亿元的因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亿元,比上年下降46.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包含耕地开垦费结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0.75%,主要原因是城市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建设等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亿元,比上年增长6.38%;
其他支出5.78亿元(含驻长部队补助、人防工程建设、税务征管经费等),比上年增长17%。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5.9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9.8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2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3.6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4.17亿元,调入资金7亿元,收入总计425.85亿元。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2.8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5.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4亿元,支出总计391.23亿元。收入大于支出34.6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4.1亿元,净结余0.52亿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382.17亿元。全年实际完成401.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7%,比上年增加113.28亿元,增长39.25%。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389.86亿元,加上省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等,市本级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40.68亿元,全年实际完成355.74亿元,比上年增加67.2亿元,增长23.2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55.74亿元的分项完成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1亿元,比上年下降50.51%,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文化事业费结转至2015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亿元,比上年增长41.22%,主要原因是残疾人重残补助及残疾人就业补助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351.1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9%;
农林水支出0.33亿元,比上年下降35.31%,主要原因是城市防洪工程日元贷款本息支出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2.48亿元,比上年增长84.47%,主要原因是2013年部分车辆通行费安排的项目结转至2014年使用;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13亿元,比上年增长36.73%,主要原因是上级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补助增加;
其他支出1.29亿元(含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基金等),比上年下降36.02%,主要原因是上级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减少。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01.9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9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31亿元,收入总计456.96亿元。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55.7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86亿元,调出资金7亿元,支出总计372.02亿元。收入大于支出84.94亿元,全部为年终滚存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预算为16.95亿元。全年实际完成17.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3%。其中,利润收入16.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2亿元。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调整预算为16.95亿元。全年实际完成16.91亿元。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2亿元,收入总计17.06亿元。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6.91亿元,收入大于支出0.15亿元,全部为年终滚存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2.21亿元,全年实际完成61.4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7.7%。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1.66亿元,全年实际完成43.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37%。
201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61.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8亿元,上年结余72.19亿元,收入总计133.91亿元。201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43.4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9亿元,支出总计44.45亿元。收入大于支出89.46亿元,全部为年终滚存结余。
5、“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市直部门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17亿元,较上年下降35.03%。其中:公务接待费0.55亿元,下降59.53%;因公临时出国(境)0.08亿元,下降45.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亿元,下降16.2%。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克服经济下行等诸多困难,财政收入实现高基数上的平稳增长,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倾斜,财税体制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2015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1-6月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审查批准的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687.26亿元。1-6月,全市累计完成384.29亿元,为年预算的55.92%,比上年同期增加48.46亿元,增长14.43%。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595.95亿元(含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4.29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58.59亿元和上划省级收入53.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13亿元,增长11.02%。
2015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审查批准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761.62亿元。1-6月,全市累计完成421.17亿元,为年预算的55.3%,比上年同期增加59.33亿元,增长1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47.17亿元,1-6月,全市累计完成184.09亿元,为年预算的41.17%,比上年同期减少194.5亿元,下降51.38%。
2015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45.71亿元,1-6月,全市累计完成170.95亿元,为年预算的38.35%,比上年同期减少157.03亿元,下降47.88%。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关支出相应下降较多。
(二)市本级1-6月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70.55亿元。1-6月完成160.58亿元,为年预算的59.35%,比上年同期增加27.18亿元,增长20.37%。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65.41亿元。1-6月完成136.72亿元,为年预算的51.51%,比上年同期增加20.08亿元,增长17.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8.3亿元。1-6月完成85.53亿元,为年预算的30.73%,比上年同期减少200.77亿元,下降70.13%。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土收入减收较多。由于2013年底结转2014年的国土收入较多导致2014年上半年收入基数偏高,今年上半年完成69.8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94%;二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将原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76.65亿元。1-6月完成86.61亿元,为年预算的31.31%,比上年同期减少163.47亿元,下降65.3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相关支出相应下降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52亿元。1-6月完成0.45亿元,为年预算的2.88%。主要原因是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亿元左右的利润预计在8月底上缴。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5.52亿元。1-6月完成0.45亿元,为年预算的2.88%。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63.08亿元。1-6月完成32.15亿元,为年预算的50.97%。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48.9亿元。1-6月完成24.83亿元,为年预算的50.78%。
(三)1-6月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促收措施成效明显。各级财税部门高度重视收入组织工作,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实现了高基数上平稳较快增长,半年度财政总收入达到两位数增长,收入超序时进度3.52个百分点。
2、收入组织均衡稳定。从入库进度来看,今年上半年各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进度分别为11.17%、16.96%、25.63%、33.74%、42.09%、53.52%,基本按照序时进度的要求均衡入库,没有出现大起大落。从收入增幅来看,今年上半年各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增幅分别为9.24%、9.12%、6.68%、6.63%、9.16%、11.02%,增幅总体保持平稳。从区县(市)情况来看,9个区县(市)全部实现双过半,进度最快的达到56.49%,增幅最高的达到16.02%。
3、收入质量逐步改善。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分别为76.2%和63.09%。尽管低于往年水平,但环比来看,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较一季度分别提升1.7和1.65个百分点。
4、支出保障稳步提升。1-6月拨付轨道交通、湘江综合枢纽、棚户区改造、拆违控违等建设资金42亿元,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1-6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超序时进度5.3个百分点,全市支出增幅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1.97个百分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1-6月民生支出313.9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4.55%,比上年同期提高3.29个百分点。
三、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完成今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1、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5月以来全国主要宏观经济指标走势有所好转,但周期性因素、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二是投资力度下降。1-6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6%,增速同比回落1.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1个百分点。全市实现土地收入167.98亿元,同比下降52.81%。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8.7%,增速同比回落20.5个百分点,增速低于全国、全省13.3和6.7个百分点。三是工业生产增速回落。1-6月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同比回落3个百分点,其中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下降幅度较大。
2、支柱行业贡献减弱。工程机械方面,三一总部搬迁形成的税收基数近年难以消化,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1-6月实现税收4.98亿元,较去年同期13.72亿元减收约63.7%。汽车制造方面,1-6月广汽三菱、广汽菲亚特、北汽福田等企业税收同比分别下降达31.64%、49.74%、66.67%。建安房地产方面,上半年建安房地产业累计入库税收(全口径)同比增长4.07%,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1.33个百分点。
3、政策减收不容忽视。年内若实施建安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预计将对我市造成约10亿元左右的减收影响。同时,国家力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等工作,对当前及近期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4、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趋紧,收入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财政支出保障范围却不断扩大,预算平衡压力较大。一是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如我市纳入2014-2017年市棚改统贷平台改造的51个棚改项目预计总投资740.61亿元,除国开行贷款337.61亿元,余下的403亿元需要市、区两级通过年度预算、地方债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渠道安排筹措(其中2015年资金需求规模约为56亿元)。二是刚性支出任务重。市本级预算安排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占当年新增财力接近20%,政策性民生增支占本级新增财力约50%。特别是城乡环境整治,地铁、城市路桥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
(二)完成今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在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财政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创新管理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在做大收入“蛋糕”的同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狠抓财源培植。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支持重点,进一步拓展“PPP”试点面,用好用活200亿元城市发展基金,积极探索设立棚改股权基金、城中村改造基金。二是用好现有产业发展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支持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多点支撑的产业格局。同时,加快支出进度,尽快把支出预算内的资金和沉淀资金安排、调整到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全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三是支持项目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资金调度、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对进展顺利的在建项目,咬定目标、加快推进;对拖欠进度的重大项目,高位协调、重点跟进;对已经竣工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早日见效。四是有针对性破解收入难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办法,竭尽全力搞好协调服务,为财政增收夯实基础。
2、强化依法征收。一是突出税收征管重点。切实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建立部门间形势分析联席制度,对出现异常情况的税种,及时研究对策,积极主动应对,努力提高各项收入的征管水平。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税源单位,特别是金融、房产、电信、批发零售业和教育、医疗等重点税源企业,建立随访跟踪制度。三是坚持规范征管秩序。加大对虚开虚抵、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犯罪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性税收专项评估,实施行业平均税负率管理。四是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充分发挥园区、街道及各基层部门协税护税的作用,完善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和功能,切实加强国地税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3、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相关要求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实现透明预决算。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财税为民”理念,坚持把新增财力的大部分用于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三是推进财税改革。积极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改革要求,做到每项改革都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完成时间、有配套制度,确保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和措施稳步推进。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把财政监管的着力点放在改革热点、收支重点和关键环节上,将监督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廉政建设、工作绩效考评等结合起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确保收支平衡。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二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政策的,原则上在各归口公共项目资金中安排,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三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凡是可以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首先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将政府性基金中能够统筹使用或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四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市本级预算安排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收回,用于平衡预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财政发展和改革的压力大、任务重、困难多。我们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把思想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凝聚到改革管理上,把功夫施展到狠抓落实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5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长沙18:15 20.11.2015 长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