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11月各市州PM10和PM2.5均不同幅度上升

19.12.2016  16:39

11月我省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同比下降逾15%

省环保厅今日发布,11月份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最好的三个城市为吉首市、怀化市和永州市,空气质量居倒数一、二、三位的城市分别为湘潭市、常德市和邵阳市。

11月份,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无重度及以上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上年同期相比,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5.3%。

全省419个省控江河及湖库水质包括市州城市交界断面水质、“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湖库水质和江河水质这四方面的状况。25个主要市州交界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23个;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水质达到2016年考核目标;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6个,Ⅴ类水质断面5个;8个洞庭湖区内湖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3个,Ⅳ类水质断面4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东江水库白廊、头山2个断面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水质。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319个,Ⅲ类以下水质断面5个。

11月,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省环保通报中对下列典型环境问题建议与整改要求,一是11月全省各市州的PM10和PM2.5均有不同幅度上升,其中两者同比上升幅度超过50%的有常德、永州2个城市,长沙和衡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较重;二是郴州大河滩断面和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益阳大通湖出现连续超标情况。

(原文见新湖南http://hunan.voc.com.cn/xhn/article/201612/201612190037235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