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长沙最大贩毒案一审宣判 21名被告人被判刑

01.01.2015  00:25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2月31日讯(记者 周建华 通讯员 周丹 兰志龙) 2014年12月31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岩养等21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建国以来长沙破获的最大贩毒案,被告人岩养、杨鑫、吕宝明、徐满祥、吕林学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杨海波、吴春华被判处死缓,其他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据悉,2013年春节期间,家住云南省勐海县的杨海波回老家湖南邵阳省亲。期间,邵阳人吕宝明为组织毒品货源,经杨海波的堂弟杨鑫的介绍与杨海波相识,吕宝明当即向杨海波提出大量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春节过后,杨海波返回勐海县将吕宝明购毒讯息告知了岳父岩养,在确认岩养能提供货源后,杨海波即告知吕宝明可以向其供应麻古,双方还约定以每粒9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吕宝明随后邀集同乡徐满祥、吕林学,共同出资从杨海波处购毒后进行贩卖。对购毒、运毒、贩毒全过程,三人进行了明确分工:吕宝明负责联系货源、集拢购毒资金;徐满祥负责携资赴滇购毒并将毒品运往湖南;吕林学则负责将购得的毒品向下线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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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周建华 通讯员 周丹 兰志龙)
(编辑: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