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建设新规:道路交叉口距学校出入口需≥20米
23.10.2016 16:08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红网长沙10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实习生 杨金平)道路交叉口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10月21日,记者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最新版《长沙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开始实施,对长沙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规范。
对比上版《技术规定》,此次对城市道路设计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如道路交叉口的设计,要求机动车道口不得设置于城市道路信号交叉路口的展宽段内,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不得小于70米,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米,距离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铁路道口的最外侧钢轨边缘不应小于30米,距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因地块限制无法满足以上要求的,经批准可在距交叉路口最远端设置道口。
建设项目对城市道路开设的道口其变坡点应设置在规划路幅以外。以小客车通行为主的道口宽度不应大于7米,以大客车、货车通行为主的道口宽度不应大于10米。
长沙作为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对管廊设计、管理等提出了要求。新版《技术规定》中增加综合管廊内容,并修正电力廊道的控制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
新规要求,市政压力管道不应敷设在堤防内,确需在堤防内穿越和敷设的,应采取工程措施确保堤防安全。
管线单位的箱柜应尽量与周边建筑和景观结合设置,或采用地下方式设置在人行道下,现有城市道路上设置的环网柜、箱变应逐步改造为埋地式。
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城镇居民点、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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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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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30日讯(记者 周和平)屋长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