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1日起10县市药品零差率销售

03.04.2015  16:42
  红网怀化站4月3日讯(怀化日报记者 龙丽芳 通讯员 杨玉婷)4月1日起,中方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洪江市、沅陵县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市委、市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十分重视,成立了怀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3月6日,市政府办下发《怀化市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据了解,全省87个县(市)公立医院分三批启动综合改革。按照全省部署,怀化市有11个县市参加第三批改革。目前,这11个县市已完成由县财政、物价、审计和卫生进行的2014年药品收入和补偿测算,制定了医药价格调整方案,除明确在4月1日启动改革的10个县市之外,靖州部署医改工作的政府常务会已决定将在四月上旬举行,其辖区内的两家县级公立医院保证在4月中旬以前启动改革工作。
  
   [解读]怀化市卫生局:改革的核心重点是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
  
  切断药品利益链。实施改革的县市将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意味着药价降低。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80%左右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余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内部消化等方式解决。
  
  医生回归本职。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县级医院明确功能定位。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县(市)要将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此轮改革还将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延伸]住院诊查费控制在每天15元内
  
  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参照标准如下:
  
  诊查费按含挂号费、诊查费和药事服务成本进行测算和调整,可分设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标准可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定,普通门诊诊查费控制在每次10元内,最高技术等级标准宜控制在每次20元内。
  
  住院诊查费标准控制在每天15元内。
  
  护理费根据护理成本及优质护理标准进行测算和调整,但一级护理收费标准不超过每天20元。
  
  治疗项目收费单项提价幅度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血液透析、血液过滤、连续性血液净化等项目不作调整。
  
  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提价幅度不超过30%。
  
  中医类项目提价幅度控制在50%以内。
  
  床位费偏低的可作适当调整,3人间的收费标准每床每日一般不超过30元。
  
  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其中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不得低于10%。检验检测类项目不得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