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打响执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枪 岳麓区查封一米粉厂高燃煤锅炉

06.01.2016  11:50

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环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要求,针对我市近期连续出现的重度污染天气,岳麓区环委会于2016年1月5日组织开展清霾执法行动,对辖区内二环线一家米粉厂用于生产的燃煤锅炉进行查封,该执法行动正式打响了岳麓区执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枪。

2015年,岳麓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中,发现岳麓区金丰米粉厂生产使用的锅炉未使用清洁能源,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长政发〔2014〕41号)的规定,该局对岳麓区金丰米粉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拆除燃煤锅炉。为确保燃煤锅炉安全拆除到位,2016年1月5日,该局对金丰米粉厂燃煤锅炉进行查封,下一步,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该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